《关于建立长春市温州商会慈善基金的决定》

执行会长石成玉宣读《关于建立长春市温州商会慈善基金的决定》
为了更好的弘扬温州商人“商行天下,善行天下,致富思源,回报感恩”的大爱精神,扩大和提高商会的社会影响力和知名度,让更多关心、支持、热爱慈善事业的会员积极参与济困、赈灾、社会公益等慈善救助活动。经会长办公(扩大)会研究,决定建立长春市温州商会慈善基金。
一、慈善基金建立原则
建立慈善基金就是要把慈善活动纳入商会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并贯穿于工作的始终,切实帮助困难群体解决实际困难。精准、透明、公开是建立基金的基本原则,必须做到慈善捐助对象清晰明了,帐目公开,捐助资金去向清楚。
二、慈善基金来源
慈善基金本着商会会员自愿捐赠的原则,采取商会组织,会员自愿捐赠的方式,筹集慈善基金。
三、慈善基金捐助对象及捐助方法
1、通过走访调查,对因家庭生活特别困难,难以完成学业的贫困学子(温州籍贫困学子优先),通过一对一的方法进行资助。
2、通过走访调查,根据社会福利部门需求,以实物形式捐助孤寡老人和儿童。
3、对捍卫法律尊严、维护社会稳定和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与不法分子英勇搏斗而负伤乃至牺牲的英雄们和见义勇为的好人们,有针对性的开展慈善捐助,为弘扬正气、传播温商大爱精神做贡献。
4、会员或温州籍老乡遇有重大困难或患有重大疾病时,通过慈善基金予以捐助,为其度过难关提供帮助。
5、当发生重大自然灾害和重大事件时,通过慈善基金进行捐助或动员会员开展捐助。
6、完成各级政府部署的精准扶贫任务
7、其它需要捐助的事宜。
慈善基金的管理与使用
1、慈善基金由商会秘书处管理,实行专科专项,专款专用的财务制度,在会内微信群公开慈善基金帐号,随时接收募捐。
2、捐助对象由秘书处进行审查,审查工作要做到认真细致,审查结果在会长办公会上通报,形成决议后,由执行会长审批,由秘书处以商会名义组织实施慈善捐助活动。捐助额度1万元以下(含1万元)由执行会长、秘书长研定,事后在会长办公会上通报。
3、慈善基金待本届理事会届满仍有结余时,自动转入下届理事会基金帐户 ,继续使用,不得挪做他用。
4、基金帐目做到公开透明,每次募捐及捐助活动明细帐目,要及时在会内微信平台上公布。
五、强化宣传工作,提高商会的社会知名度
对每次的捐助活动,应视规模大小,适时开展社会宣传活动,以弘扬温商的慈善爱心,提高商会的社会知名度,促进商会的健康发展。
此决定于2017年12月23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