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于以守法诚信为重点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吉统发〔2015〕6号

 

关于印发《关于以守法诚信为重点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市(州)党委统战部、工商联,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工委党群工作部、工商联,扩权强县试点市党委统战部、工商联:

现将《关于以守法诚信为重点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吉林省委统战部  吉林省工商联

 

                      2015年5月15日

 

 

 

关于以守法诚信为重点深入开展

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增强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对企业发展的信心、对社会的信誉,按照中央统战部和全国工商联的统一部署,今年将以“民营企业家与中国梦”为主题,以守法诚信为重点,继续深入开展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推动吉林新一轮振兴发展工作大局,深入开展以守法诚信为重点的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牢固树立守法诚信意识,提高诚信立业、依法治企、守法经营、创新发展的能力和水平,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到政治上自信、发展上自强、守法上自觉,为促进全省民营经济大发展快发展作出新贡献。

二、主要内容

(一)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开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活动,组织“守法最安全、诚信最可敬”“建立新型政商关系”等专题讨论,抓好全国“宪法日”等节点宣传政策法律,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充分认识守法最安全、是对企业最有效的保护,树立“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意识,学会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养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良好习惯。

(二)引导企业依法经营。围绕与企业发展密切相关的产权保护、投资政策、民间借贷、合同管理、安全生产、产品安全、劳动关系等方面,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引导企业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加强法律风险防范培训,引导企业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危机意识,引入法律顾问制度,建立健全法律风险控制体系和预警防范机制;坚持照章纳税,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抵制官商勾结、权钱交易,建立新型健康的政商关系。

(三)引导企业诚实守信。积极参与有关部门和行业商会协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开展诚信宣言签名、诚信宣誓和诚信企业挂牌活动,大力弘扬诚实守信的传统美德,引导企业深刻认识诚信是安身立命之本,树立诚信为荣、失信为耻的意识,完善内部诚信管理制度建设,使诚信真正内化为一种自觉行动,以高度的责任感面向社会、面对用户,自觉做到守信用、讲信誉、重信义。

(四)推进企业法治文化建设。把法治文化作为企业文化的重要内容,组织开展“弘扬企业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引导企业用核心价值观培育和提升企业精神,使其既具有企业自身特点,又体现法治、诚信等社会主流价值观。按照法治精神完善企业各项规章制度,把守法诚信贯穿于生产经营全过程,用企业精神推动企业健康发展和引导职工价值追求,进一步形成企业出资人和职工普遍认同的先进企业文化。

(五)加强行业和会员自律。着力发挥商会在规范会员行为、加强行业自律等方面的作用,引导商会组织学习培训和座谈讨论,开展多种形式的法治宣传教育,制定行业规范、会员自律公约,开展诚信守诺等活动。积极探索针对会员的信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方法,加强对守信行为的表彰激励和对失信行为的惩戒,结合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逐步推进商会的诚信制度建设,实现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不断提升自我管理水平。

(六)切实加强法律服务水平。充分利用各方面法律服务资源,搭建法律服务平台,集聚法律服务人才,结合企业需求和遇到的实际困难,积极探索建立企业维权和法律援助机制,努力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建立健全工商联商会调解机制,依法依规调解企业纠纷,积极反映企业的合理诉求,依法维护会员合法权益。注重参与立法协商,认真履行参政议政职能,推进涉及非公有制经济有关法律法规的立改废释,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方法措施

(一)深入摸底调查。通过问卷调查、面对面访谈、实地走访、建立联系点和监测点等多种形式,深入基层、商会和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了解当前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守法诚信方面的突出问题、现实需要以及对守法诚信教育活动的意见建议,准确把握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脉搏,积极回应他们的所思所想所盼,有针对性地谋划和开展活动。

(二)坚持正面引导。注意发现守法诚信和转型升级的先进典型,组织优秀建设者和先进典型进行宣讲,引导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自觉学典型、争先进、作榜样。与当地宣传部门和主流媒体加强沟通合作,加大对守法诚信典型的宣传力度,注重用好各种新媒体,扩大先进典型的影响力、感召力,广泛凝聚和传递正能量。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把守法诚信作为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政治安排的重要条件。

(三)加强政企沟通。充分认识和把握经济发展新常态对非公有制企业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带来的影响,把解决思想困惑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推动党政主要领导与企业家座谈、建立党政干部联系企业工作制度,注重发挥企业家才能。与立法、司法、执法等机关建立沟通合作机制,加强联系协调,增进了解,为企业解读法律和政策,帮助解决遇到的各种法律问题,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促进企业更好地依法依规发展。

(四)注重培训互动。把守法诚信作为对各级会员加强培训的一项重要内容,注重以案释法,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学习报告会、民企大讲堂、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现身说法等形式,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围绕“民营企业家与中国梦”主题,结合创业发展历程忆成长、话法治、讲贡献,在学习培训中互相启发、相互激励、相互借鉴、教学相长,既增强法治意识、树立诚信理念,又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四、组织实施

(一)成立领导小组。全省以守法诚信为重点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省政协副主席、省工商联主席别胜学同志担任,省委统战部副部长、省工商联党组书记周峰同志担任常务副组长,副组长由省工商联副主席于国廷、李文启、牛学民、秘书长张彦担任,成员包括省委统战部安平、省工商联李立新、张永生、周婷婷、朱乃芬、王忠宝、于海鸥、孙学超、李文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工商联宣教部。各地也要相应成立以守法诚信为重点深入开展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活动的组织开展。

(二)加强组织领导。今年以守法诚信为重点深入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不分阶段、不分环节。各级统战部、工商联要把深入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作为今年的一项重点工作,认真研究制定以守法诚信为重点深入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切实抓好组织实施。要及时了解掌握活动进展情况,研究解决活动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注重培育和树立先进典型,及时总结宣传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

(三)积极协调推进。紧紧依靠党委、政府领导,主动向当地党委汇报今年以守法诚信为重点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的工作部署,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和社会各界的配合。加强对各级党委统战部、工商联和商会组织的指导、督促和检查,把各级商会作为守法诚信教育的主要阵地,加强对商会开展活动的具体指导和分类指导,把开展活动情况作为商会考评重要依据,切实推进教育实践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四)注重探索活动长效机制。要围绕研究探索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长效机制建设,在活动的内容、方式、载体上积极探索、大胆创新,重点解决广泛性和经常性问题,探索理想信念教育常态化、可持续的有效途径,坚持引导教育与自我教育相结合,引导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积极培育法治精神,始终用法治观念、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推动企业在法治轨道上科学健康发展。各地统战部、工商联要将本地区活动开展情况,及时上报省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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