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会参加长春中法院与商会、行会对接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座谈会

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长春市法院与市工商业联合会的21家商会、行业协会开展对接,共谋发展良策
4月7日上午9时,市法院与市工商联共同召开“对接商会、行业协会,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座谈会。会上,市法院发布了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23条意见,并与21个在长商会、行业协会建立对接关系,增强为民营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我会秘书长张修圣应邀代表我会参加了座谈会。
应邀参加座谈会的有市工商联领导,长春温州商会、福州商会、宁波商会、南安商会和长春市娱乐业协会、木制品行业商会、燃气行业商会、汽车零部件行业商会、轻工业商会、农产品行业商会、农业科技行业商会、医药商会等共计21个商会、行业协会代表。市法院班子成员、副局级以上领导,各审判执行业务部门负责人以及各基层法院院长参加了会议。
市法院蔡文凤巡视员首先宣读了《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为我市民营经济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的意见》(下简称《意见》),该《意见》共计23条,对规范民营经济消费市场、促进中小微民营企业发展、保障民营企业转型升级、引导民营企业守法诚信经营、创造安全稳定的治安环境和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等方面都做出了具体规定。
市法院刘德孝副院长宣读了市法院对接商会、行业协会名单。金运珍副院长和各业务庭庭长分别对接在长21家商会、行业协会,与他们建立联系,开展对接式服务,力争以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为民营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娱乐业协会、消毒餐具行业协会、农业科技行业协会和长春温州商会的4位代表在会上发言,他们畅谈了一些影响和制约民营经济发展的司法问题,对法院如何完善司法服务措施,帮助企业建立以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为主和事后补助为辅的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提出了一些建议,如建立企业法律服务中心,为民营企业搭建完整的法律服务平台;建立和完善民营企业的法律顾问制度;为民营企业常年开设法律服务热线,建立网上法律服务平台等。企业家们表示,民营经济的发展离不开司法部门的支持,法院主动为其发展提供强大的司法保障,为他们解除了后顾之忧,增强了他们的底气和自信,民营企业已经感受到春天的脚步,同时也将奋发有为,为振兴长春经济添砖加瓦,为实现中国梦做出应有的贡献。
朝阳法院院长李缃凡和市法院有关审判执行部门负责人就如何保障和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作表态发言。李缃凡院长代表基层法院讲了下一步工作安排,一是找准服务定位,二是畅通沟通渠道,三是细化服务措施,满足民营企业司法需求。市法院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法院服务民营经济发展体现在审判工作上,首先要快审快执,保障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尽快得到落实;在延伸服务上,将定期走访企业,加强法律宣传,对困扰企业发展的问题进行研讨和反馈,保障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维权。
市政协副主席、市工商联主席李维斗在讲话中说,市法院从创新职能、创设环境、创优服务出发,出台了《意见》,与工商联联合召开了这次“对接座谈会”,充分体现了市法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战略部署和服务民营经济、服务民营企业的针对性、创造性和实效性。有了法院的关心、支持和帮助,我市民营企业的法制环境、舆论环境和社会环境将会更加宽松有序,长春市的民营经济一定会迎来加快发展的春天。
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德友同志在讲话中解读了保障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司法实践意义,对今后在法院整体工作格局中推动民营经济发展提出了五项具体部署和要求: 一是不断提升法官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司法能力和水平。二是让民营经济主体在每一个案件中都能感受公平正义。三是以推动社会管理创新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四是把司法权牢牢地关入制度的笼子。五是确保民营经济主体诉讼权更安全高效的实现。依法履行好人民法院作为民营经济守护者、促进者的角色。
(商会秘书处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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