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会荣获全国首批“文明温州商会”荣誉称号
多年来,长春市温州商会在长春、温州两地党委和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商会全体同仁团结向上,努力创新,以创建“人人商会”、“爱心商会”和“文明商会”为己任,不断解放思想、开拓进取、求真务实、勇于创新,坚持服务为本、公益为先的宗旨,各项工作都取得突出业绩,商会的经济平台和公益平台建设得到了巩固和提高,商会的凝聚力和社会影响力得到了加强和提升。
最近,在温州市文明办和温州市经合办联合开展的全国第一批“文明温州商会”评选活动中,经实地考核、部门联审和媒体公示等程序,温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研究决定,授予我会等20个异地温州商会为全国第一批“文明温州商会”荣誉称号,并予以通报表彰。这是我会全体会员的光荣,更是全体在长温州乡友的光荣,我们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为把我会的文明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而不懈努力。
温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文件
温文明委〔201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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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第一批“文明温州商会”的通报
各县(市、区)文明委,各有关单位:
近年来,我市各异地温州商会在大力加强经济建设的同时,着力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不断提升自身规范化水平,为推动内外温州人良性互动,提升温州文明形象发挥了积极作用。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市文明办、市经合办联合开展了第一批“文明温州商会”评选活动。根据《关于开展“文明温州商会”评选活动的通知》(温文明办〔2011〕75号)精神,经自愿申报、部门联审、实地考核、媒体公示等程序,市文明委研究决定,授予金华市温州商会等2 0个异地温州商会为“文明温州商会”荣誉称号,现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温州商会,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各地各单位要以先进典型为榜样,进一步增强工作主动性和责任感,不断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拓展文明创建领域,创新文明创建载体,丰富文明创建内涵,不断提升精神文明建设水平,为建设“三生融合·幸福温州”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第一批“文明温州商会”名单
温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12年5月28日
附:
第一批“文明温州商会”名单
金华市温州商会 张家口市温州商会
石家庄市温州商会 四川温州商会
内蒙古温州商会 兴安盟温州商会
盘锦市温州商会 齐齐哈尔温州商会
长春市温州商会 扬州市温州商会
绍兴市温州商会 嘉兴市温州商会
合肥市温州商会 厦门市温州商会
南昌市温州商会 荆州市温州商会
昆明温州总商会 株洲市温州商会
无锡市温州商会 廊坊市温州商会
(商会秘书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