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温州商会四届一次常务会暨会长办公会会议纪要


时    间:2012年7月8日      下午3时

地    点:商会会议室

参加人员:我会在长副会长以上人员及秘书处工作人员。

          应出席40人,实际到会28人,因故(出差)请假12人。       符合《章程》规定

主持人:执行会长    柯友志

记录人:张  磊

会议议程:

 

一、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商会财务工作报告。

受会长委托,执行会长柯友志就我会的财务工作向会议做了报告:

1、结合建设人人商会的宗旨,对我会《财务管理制度》进行了补充完善:执行会长对商会的财务工作负全责,监事长对商会的财务工作负监督责任,例行开支由秘书长签批,每月财务报表均实行秘书长、监事长、执行会长联签审批制。每月财务收支情况向商会常务会报告,重大事项支出需经常务会批准。

2、第三届理事会财务结转情况和第四届理事会2012年度会费收缴情况,自7月1日起上述两项合并统一使用。

3、我会六月份财务收支详尽情况通报。

上述报告经与会人员审议,获得一致通过。

 

 

二、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商会《章程》及管理制度补充完善情况工作的报告

常务副会长沈上林从三个方面向会议做了报告。

1、关于我会的《章程》,除了在会所地址有所变更外,其它内容仍延用我会2001年1月20日版《章程》文本,待时机成熟时再作完善。

2、我会现有12项规章制度仍适应我会的建设与发展的需要,继续使用(规章制度编辑名称文本略),其余规章制度及工作标准待健全完善后交由办公会审议批准。

3、审议并通过了我会《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讨论稿)

该项制度是建设人人商会和文明商会的重要文件,此前曾发挥了重要作用,推进了我会的各项工作的建设,根据与时俱进的精神和我会的实际需要,这次做了较大的补充和完善,审议过程中,参会人员发言热烈,尤其在参会纪律方面,提出了切实可行的要求,形成共识:创建文明商会,必须从参会纪律和会议质量抓,要从每一个会员单位做起,商会的各级领导要起率先垂范的作用,列为会内主要考核内容之一。

上述内容在热烈讨论的基础上,获得参会人员一致举手表决通过。

 

 

三、听取并审议了我会社会公益工作的报告。

常务副会长吴木铎汇报了我会组团队社会弱势群体的调研情况:我会先后对长春温州学子联谊会、长春市儿童福利院、长春市社会福利院等单位进行了调研,调研过程中得到了长春市民政局等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依据调研报告,与会人员一致表示,关爱社会、汇报社会是我们长春温商的共同责任和义务,我们要在社会公益方面采用多种的形式,尽最大能力去关爱社会弱势群体,责成商会相关领导和秘书处研究后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拿出具体方案,要将好事办好。

 

 

四、听取并讨论了我会11周年华诞及换届庆典筹备工作的汇报

商会秘书长张修圣就我会11周年华诞及换届庆典筹备工作向大会作了汇报,就会议的时间、规模等事项达成了共识,要求会议既隆重、务实,又简朴、节约,要将有限的资金最大限度投入社会公益事业。

 

 

五、秘书处向会议通报了其他事项:

1、我会被授予全国首批“文明温州商会”的通报;

2、我会被授予“温商创业创新工作联络处”的通报;

3、关于开展“品牌温州全国行”活动的安排;

4、关于两名同志恢复会籍情况的说明;

5、本届秘书处工作情况的汇报;

 

 

苏立满会长在会议上作了重要讲话,他要求商会新一届理事会领导集体,要认真总结上一届理事会工作经验、弘扬“和谐、学习、服务、创新”的精神,继续加强学习、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努力完善自身建设,要勇于发现商机、捕捉商机、把握商机、敢于转型发展、快速发展。他强调,要继续加快、加大人人商会的建设、充分发扬温商抱团发展的精神,要以“凯利”为楷模,实现资源共建共享,在长春乃至全国打造出更大更强的“凯利”。苏立满会长号召全体温商要以大爱为己任,向社会奉献出温商的义务和责任,建设更加昌盛的爱心商会,鼓励每一名会员都要成为慈善事业的行动者、爱心事业的传播者。

    会议圆满完成了各项议程,在欢声和掌声中结束。

 

(商会秘书处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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